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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税务部门落实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使中小企业受益

    新疆税务部门持续加强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推动新疆经济转型升级。2017年度,全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743户,同比增长324%,加计扣除总额18.87亿元,同比增长87%,其中中小企业占比达到86.3%,中小企业竞争力显著提升,群体创新激活全区产业优化发展。
  一是把握关键时间节点,聚集重点创新群体。汇算清缴关键期主动聚焦创新企业群体,将创新型优惠政策落实融入自治区科技部门产业建设规划中,为全区46家“孵化器”、“众创空间”1322家在孵企业、1075家创业团队进行专项辅导。全力服务辖区内创新型企业享受支持创新税收优惠。
  二是掌握数据“主动权”,提升落实精确度。完善“企业所得税综合管控平台”体系,加入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异常分析指标,筛查符合条件应享未享疑点数据,通过“税企直通车”发送提示信息,进一步提高政策落实精准度。
  三是专业团队随时待命,专户管家上门服务。主管税务机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创新优惠政策辅导小组,及时“会诊”解决各地疑难问题;建立健全联系人制度,了解纳税人个性化的需求与动态,实现由纳税人上门咨询到税务机关主动对接、简单的政策告知到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四是多部门联合发力,畅通创新“主干道”。联合自治区科技厅打造“新疆企业研发费用管理服务平台”。通过服务平台实现税、政、企三方信息共享、流水办公,为纳税人申报项目、享受优惠提供全新的电子化新选择。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宣传辅导,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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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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